給法官的禮物

  衍陽

          江蘇淮安有一位賣豆餅的老太太,在路上拾到一千七百元現金,她幾經轉折找到失主,全數奉還,但失主強說丟的是八千二百元,少了六千五百元,竟將老太太和見證人告上法庭。

一宗案件能教育幾代人,也能顛覆幾千年的傳統美德。拾金的老太太,何必費盡周章找回失主?失主不但不心存感激,反而倒咬一口,今後還有誰敢做好事?這是挑戰人類的良知、道德的尊嚴。善意善行得不到尊重和認同,甚至被冤枉被傷害,道義和公德將會徹底被扭曲。

在這個顛倒的社會,人人都渴望法律能主持公義,都盼望有人能執持正法。

有一位女士曾找我傾訴,說她去看病,被「醫生」伺機非禮了。她非常痛心難受,想當事情沒有發生過,但又怕再有人受害,經朋友鼓勵,她終於去報案。警方調查後,覺得有足夠證據起訴那名「醫生」。在庭上,她勇敢地作供,案件審結了,被告無牌行醫和非禮罪都成立,等候宣判。

判決當日,法官在宣判前鄭重聲明,事主曾經寄感謝卡和禮物給他,他身為法官可以接受感謝卡,但絕對不能收受禮物。為了不影響判決,法官首先將感謝卡傳遞給雙方律師查閱,大家都認為只是一般的謝意,不構成任何問題,法官便將禮物交給法庭書記,退回給事主。

「送禮給法官?怎會連這樣的常識也沒有?」在談話中我問她。

「對不起!我真的做錯了,我沒有想到那麼嚴重。」

「沒有想到?妳知嗎?可以告妳行賄!」

「真的那麼嚴重嗎?怎麼辦?」

「妳送了什麼?」

「一本《溫暖人間》。」

「什麼?!妳送《溫暖人間》?」

「是啊!《溫暖人間》正面正義正氣,我覺得法官就像《溫暖人間》一樣。」